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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室是一个单位档案信息存储、加工和传输的服务部门,与本单位的领导和咨组织机构发生联系,为领导决策、处理工作、组织生产、进行科研等活动提供依据和参考材料。因此,档案室的消防安全问题是不容忽视的,档案室气体灭火系统可以不用,但不得不备。
档案室的火灾隐患
1、档案室本身的建筑忽视防火安全,耐火限不达标等,不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要求;
2、电气超负荷或器线路老化发生漏电和短路,易酿成火灾隐患;
3、档案室的库藏品本身具有易燃性。燃点较低,一旦遇到明火或电击火星或高温物体,就可能引起火灾;
4、消防安全管理不够重视。没有建立相应的消防制度,或者消防制度不健全,或者管理落实力度不够。
2、设计规范及标准
《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370-2005)
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263-2007)
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》(GB16806—1997)
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116-2013)
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166-2019)
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—2014中8.3.9规定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,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:
其中包含“国家、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;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;大、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;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”;因此气体灭火系统在档案室使用是可行的。
3、档案室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方案
某国企档案室改造项目,档档案密集架升级改造的同时需要配置消防系统,档案室负责人要求如下:按照规范施工,消防检查时验收一定要通过;万一发生火灾能够快速灭火;有施工资质,且施工时注意美观。
工程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后,根据提供的图纸及现场考察,依据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GB50140、《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GB50370、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63、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GB50116中的要求,为了保证档案的安全及不必要的污渍损失,设计采用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,该产品是以独立成套的方式放置在防护区内部,外形美观,安装方便,使用便捷。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烟温感探测器等组成联动实现对防护区自动探测、报警、灭火保护功能。